紧急求助: 妻子不批准来香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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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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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香港人与江西省进贤县女子于2001年12月25日在进贤县内办理结婚证. 同年由我委托香港律师代为办理申请妻子来港定居(单程证)和来港探视(双程证)文件. 并于2001年到2006年期间得到批准多次来港探望与我相聚.
直到2006年12月份妻子来港定居的5年等候期间已到, 来港定居(单程证)一直没有批准下来, 而我妻子的名字出现在定居名单内为 "调查中", 我妻子及她家人目前在江西多日来四出奔波到并到南昌市"公安听" 及 "民政局" 追问原因及寻求协议均没有得到任何确实答案, 身心具已受到折磨. 根据我们知道及估计原因为有关单位认为我们为境外婚姻应由 "省民政听办理", 不符合规定 (因当时我们在进贤县内办理结婚证).
我现在恳请询问律师我们现在该可以怎样处理 ? 如申请律师帮助提出法院我们胜算机会多少 ? 法律程序怎样 ? 时间需要多久才完成?
我妻子(我们的文件是在手中)怎么可以在江西联系你们 ?
由于本人不懂国内法律, 麻烦你们为我们解答.
毕生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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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03.98.142.130
留言时间:
2007/1/23 16: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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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依据目前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县级民政部门无权登记涉及外国人、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因此,你们的婚姻登记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我认为,你们的婚姻登记可能要重新进行登记,至少要补办手续。你们的事情不存在去法院。我们的电话0791-8067785,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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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23 17: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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