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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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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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现在不是国家要见公路吗?要占用我们的土地,关于土地转让费的问题,我们市的转让费好象是2万元/亩,但是我们村上面却说发给我们1.5万元/亩,还说那5000元中有2000给了大队里面,3000元给了什么地方,这样是可以的吗?他们可以这样随意克扣这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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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75.84.118
留言时间:
2007/1/27 15: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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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征用土地是要依据土地管理法来进行补偿的。总的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可由村集体组织掌握,用于再生产。其余的发放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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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27 16: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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