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愿帮助打土地、 群体“风险”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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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陈安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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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5日国土局回复函:“土地99年九江市人民政府批给锁江楼发电厂了,锁江楼发电厂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省电力公司签了‘情况属实’又是空洞无物不接触具体事实(面积又蒙我们:第二次少写100亩)”----国土局推卸责任----事实上在1998年(99年9月才买断工龄)就把我们综合厂原材料仓库(灰湖)70亩土地证办给了电厂(见国土局材料:平面图)。
谁愿帮助打土地、 群体“风险”行政诉讼。 愿付出诉讼费用:20万元以上,可面议(或按人收取),包括诉讼、调解等。工资本本抵压(合同可公证)胜诉后付清。主要是人格、人权的诉讼!
没有免费的午餐:前期费用实付(省些花)……。 建议最好:
(1)本地律师建议省高院一审(或指定外市一审)。
(2)是靠九江市近一点、便于工作、费用少。
诉九江市国土局。标的:110亩。目的:最终是“社会保险”。按土地法有关条款,估计胜算100%:敲山震虎、认真起来,A公司要多出几千万元土地费。现市场价:150万——250万/亩。
材料:点击:http://www.wyshensu.com/showthread.asp?threadid=61见国土局材料。
点击:http://www.wyshevsu.com或上网汉字:“我要申诉陈安宪”,看全部材料
江西九江陈安宪 13970219503 0792—8123670 2006-1-2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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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64.96.178
留言时间:
2007/1/28 23: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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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我不知你们是代表单位还是个人?你在九江,距南昌不远,你能否带资料来一趟?靠网上咨询是难以解决实质问题的。如有需要,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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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29 22: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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