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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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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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友按揭买了房,所有人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房屋已备案,但还未拿房产证.购房时我付了全部的首付,月供也是我付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都在我这)但是用了男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我和男友分手了,按照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分割这个房产的呢?如果我要,他的公积金怎么还给他呢?如果他要,他怎么补偿我呢?
现在他也不说要,也不说不要房子,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恳请律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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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8.17.23.214
留言时间:
2007/2/1 14: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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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从你所说的来看,该房屋属于两人共有。你们对房屋的归属可以达成协议,谁要谁补偿,具体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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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2/1 17: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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