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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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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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想把现在住的小房(房子证是老公爸爸的)卖掉换一套大些的,他爸爸拒绝把小房卖掉,因此我在想,他爸爸非常精明,他当初买小房给儿子结婚的时候就有盘算——防媳妇,为何房产证只单写他的名字?于是我想,换房不同意就是不是他有那种思想了。但是我和老公都看上去现在的新房,于是我们试探想和他商量:未来的新房的房产证上写上三个人的名字(老公爸爸、老公和我)。尊敬的律师,你看这种方法是否合行,我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吗?有没有更可行的办法?急盼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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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1.68.199.82
留言时间:
2007/2/13 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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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要卖掉小房必须经你老公爸爸同意,如果未来的房子写你们三人,则房屋由三人共有.如果是要把小房卖掉,再把钱投入到买大房,这种方法有可能为你公公接受,因此应该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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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2/13 19: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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