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询“网吧设备失窃,责任如何分担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陶律师:
 你好,没想到邻近过年还这么快就回复了我们,真是很感谢。
 只是我上次没把问题说清楚,我的假期打工,没有什么合同,那网吧对员工也没有什么管理条款,一切都是口头简单交代了一下,而且没有明确说过我们有保安的职责。这样我们的得负多大的责任,像类似的事情,如果发生纠纷该找什么部门?
    
                                       再谢陶律师,祝你新年好
  

  【附】上次询问:
  “我是南昌京东一学校学生,由于今年寒假不准备回家过年,所以期末后找了一网管工作,虽然工资很少(一月550),但是包吃,我还是开始做了。

这个网吧本来是白晚班交接,每班一网管一收银员,临近过年,其中的一网管和一收银员回去了,顾客也慢慢少了,老板就没再招人,而是叫我这个网管兼收银上晚班,叫原来的一个女收银员一个人上白班。
  在2007年2月9日早上,发现少了二台主机箱(共价值1300左右),具体被盗时间不确定。网吧内呈“凹”形,一眼看不到全部角落,网吧有近百台电脑,电脑桌大多有锁,只有几个没有,被盗位子的正是没上锁的。
    
   事后老板把责任全算在我们二人头上,对我们恶言恶语,由于缺人,现在并未做出处理,但是可能要扣一个月工资,我并没做到一个月,身份证还在老板那扣着,只能继续做下去,直到事情出个结果。

   律师先生,这种事情责任全在职工吗?如果不是,责任又该如何分担?老板要是扣除我们全部工资,我们怎么办?”
来自: 59.53.245.18 留言时间: 2007/2/14 21:32:32
回复内容 你好,如果你们尽职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而防盗并不是你们的本职工作,则我认为你们的责任不大,特别如果网吧本身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则你们的责任更小。如发生纠纷,网吧扣发你们的工资,你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诉。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2/14 22: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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