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肇事司机留下车辆逃逸,交警根据车号找到车主王某,车主说已将该车卖给刘某,但车主没有字据,只有与刘某的谈话录音,交警根据录音把车主放了,刘某一直杳无音信,请问:我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赔偿我的损失可以吗?王某的录音能导致我败诉吗?
来自: 59.52.254.145 留言时间: 2010/7/12 9:44:29
回复内容 你好,我认为交警的做法不妥,单纯的录音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录音只有和其他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链才有效。因此你完全可以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0/7/14 9:42:28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