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动原单位不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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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有一个在我们当地相当普遍的问题:
我原是一所公办学校的教师,在学校工作已十多年了,现在因为个人的原因申请调往外地学校工作,但是学校以没有正当调动理由为借口,拒不放人,不放档案。以前我们学校也有一些教师调动,但每一位为此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弄得焦头烂额,为了调动,我不得不辞职,但学校说,即使我辞职了也别想拿到自己的档案,他们是不会把我的档案交出来或放到人才市场去的。凡是申请调动的人,一般都在原学校工作多年了,并且作为公办学校的正式教师,一般也不会与学校有什么劳动合同,便不存在什么违约,作为学校,更不存在商业秘密,请问学校这样做是否违法?
来自: 218.87.234.110 留言时间: 2006/8/8 14:02:24
回复内容 你好。学校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他们这样是和国家人才流动的政策是相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8/8 2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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