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问题,女方先提出离婚,对女方家庭有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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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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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来女方家一年多,生有一男孩,一直生活在女方家,刚满一岁。男方现提出把户口迁出,并要求将女方和小孩的户口迁到他家,但女方本人并不同意将自己及小孩的户口迁去他家。其实双方感情已破裂,只是男方并未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先提出离婚,并争取得到小孩的抚养权,那男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吗?女方先提出离婚的话,对女方家庭有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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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87.67.57
留言时间:
2011/4/3 21: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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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离婚不论谁提出都是一样的,不存在有没有利的情况。如果女方抚养小孩,则男方当然应该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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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1/4/5 20: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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