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死人 既不赔钱 又没有刑事责任 可以这样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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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雇佣的司机撞死人 司机家属和受害者在交警大队达成调解书【里面司机负主要责任,司机和雇主各承担一半的赔偿。雇主交钱了,调解书上面只有受害者家属和司机家属签字】 后来复核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司机负同等责任。以雇佣关系告雇主,一审已经胜诉。要求雇主负担所有的钱。这样判定合理吗?车没有保险赔偿【拖审了 ,刚过几天】 调解书没有效力吗?为什么签字了还可以告呢?
来自: 59.52.54.133 留言时间: 2011/5/1 7:21:46
回复内容 事故认定书是可以再告的主要依据,因为司机不是负主要责任而是同等责任。雇员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责任。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1/5/8 9: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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