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属于抢劫吗?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欠别人货款一万一千捌百元,在去年年底写有欠条给对方,而且口头约定了还期是今年年底以内还清,当时有人证在场.在三月七八号的时候对方又要求归还其货物以抵所欠的货款,当时我就归还了其五千多元的货物,因有一些原因而没有全部归还,而是答应了对方过两三天再来商谈,没想到在三月十一号的时候,对方叫了几个人到我店里,把我骗到楼上把我控制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因当时我看他们人多,怕受到伤害所以也没有怎么反抗,因此他们也就没有打我,只是拉住我,不让我下楼,)然后就把我店里所有能拿走的货物都拉走了,才放了我人.他们拉走的货物以我在对方拿货的价格来计算价值一万柒千元左右.
  请问,对方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抢劫行为.
                     谢谢!
来自: 59.54.224.234 留言时间: 2007/3/13 16:09:55
回复内容 是否抢劫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你当时是否报警了?对于货物,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货物,并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3/13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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