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集资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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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请问:我们是CCK的员工,购买了单位的集资房,当时是500元左右的价格,买房后和老板签了个协议,说是从签协议起干够十年就给房屋的产权,但是这个协议后来老板自己保存起来了,没有发给员工。现在我们员工手里只有当时交房款的收据。请问我们员工如何能够保障我们的利益呢?还有这种集资房收屋管合理吗?
来自: 124.147.208.14 留言时间: 2007/3/17 19:31:22
回复内容 你好,从目前的政策来说,单位集资建房已经很少了,因为单位用地基本上都不是商品房开发用地,单位也没有开发资质,且这实际上仍是福利分房。当然如果你们是几年前集资的,应该还是可以的。我认为,你们首先是要拿到集资建房协议。这是最重要的,因为单位到时说你们所交的钱,只是交纳住房权而不是购买房屋产权的钱,办理产权时,它仍可以要你们再交钱。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3/18 1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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