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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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1qaz
我2003.7月本科毕业与南昌洪都航空工业集团签定就业协议书,协议书规定违反协议须交3000人民币。2003.9月入厂工作,签5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没有任何违约金条款。。2005.9考研违约,企业说违约金要2.4万-1000/年=2.2万,最终交1.8万,因读研究生急需提档案就交了,之后单位我写了一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字据(大致内容:读研需解除合同,因调档案时间紧无奈交1.8万违约金)。当时月工资800多。我想询问我(还有朋友情况类似)起诉原单位的时效期多长?起诉的话胜算大吗?
就业协议书十个人、学校、单位签的三方协议,签订劳动合同时候就业协议书就算失效了。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上面这个期限条款不适合我的情况吗?
来自: 61.150.43.47 留言时间: 2007/3/18 10:27:37
回复内容 你好,就业协议上的违约金是指违什么约?是签订后不到单位就业还是签订后必须服务多少年?3000元违约金是指总违约金还是一年的的违约金?怎么违约金又成了1.8万元呢?因此,希望有时间把协议和劳动合同拿看后,才能具体说出意见。另外《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并不适合你这种情况。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3/18 16: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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