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条例中的“本人工资”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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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本人受工伤前12月,因为在公司的同一车间2个工段就职(保洁员),每月公司向我工资卡中转帐2笔收入,每笔约1400元/月,现发生工伤,工伤赔偿时是按2笔收入(2800元/月)计算“本人工资”还是按1笔收入(1400元/月),急切想了解,盼不咅赐教,谢谢!
来自: 182.108.33.3 留言时间: 2014/4/11 10:37:23
回复内容 你好,首先要弄清楚,两笔钱是什么钱,如果两笔钱都是工资收入,则按2800元/月计算,否则按1400元/月计算。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4/4/15 11: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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