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纠纷,再次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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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sngh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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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邓*2000年因无法负担由两处责任山摊派的农业税,于是将两处山林转包给本村村民杨*,并让其承担由山林摊派来的农业税,写了一份不规范的《说明》。
说明:我户因父母去世,子女升入中专高校或已出嫁等原因,故从2001年元月起,将承包的东汉,下汉之两处山林计四人之责任山转包给本村村民杨*,特此证明。邓* 2001年元月
现在国家取消农业税,而两处山林每年收益4000元以上,我母亲邓*认为不公平,与杨*协商收取一定的承包金,杨*不同意,于是由乡政府调解。
杨*原是村干部,事发后杨*在我母亲邓*写的《说明》上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并将《说明》夹至村委会林权登记簿内。杨*与乡政府熟悉,乡政府在未认真调查的情况做出偏向杨的调解,我母亲不服至县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乡政府的调解被法制办撤消。约一个月后乡政府又做出一处理决定.《决定》认为我母亲邓*是将山林送回村委会,将两处山林经营管理权判归杨所有,至2032年9月承包期结束。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承包法》29条及《江西省关于山林纠纷调处办法》。
本人在07年1月25日在http://www.9ask.cn/ask/askInfo.asp?askId=130076求助各位朋友,得到多位朋友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母亲邓*再次到县政府做行政复议,县政府表示将再次撤销乡政府处理决定(但是还未正式下文件)。
杨*依然不服,现请律师准备以我母亲的山林是交回了村委会,然后再由他来经营为理由起诉我母亲,杨*现在在村里找证人来证明山林是交回了村委会,具体的证词我不清楚,但有一部分人签了字。
我现在想通过网络咨询一下各位朋友:
1,山林交回村委会一定要事先书面通知村委会吗?作为村小组长的杨*有资格经营这两块山林吗?
2,要经过怎么样的法律手续才能算是把山林交回了村委会?
3,从杨*在几次的答辩中可以看出,前两次没有提到交回村委会,述说中也只有双方转包的意思,到后来后一次的乡政府的《处理决定》中才转变了方向。这对我方有帮助吗?
4,据我所知,当时我母亲有交回的意愿,但是村民不同意,没有通过,就是答应帮杨*的村民也可能并不清楚其中的差别。
我方要怎样才能赢得这场官司?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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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76.96.111
留言时间:
2007/3/27 13: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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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你出具的“说明”已经很清楚地说明了是转包,并且盖了村的公章,这说明转包经过村里的认可。但并未对转包的期限作出约定。你不要在把山林是否交回村委会上纠缠,这样对你不利。双方在乡政府及县行政复议材料对你都很重要。因此,我认为,你们应该尽快聘请律师介入,入解案情,掌握重要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赢得官司。仅凭网上简介咨询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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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3/27 21: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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