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罗嗦
留言内容

留言者: 8989了了
房主是个残疾.房屋原属于公房。92年正好改造老城区。拆迁。因为拆迁过程中未满足房主条件。拆迁中属于钉子户。因为房主是残疾当时也不敢拆。但事出偶然。房屋又被房主智障的儿子纵火给烧了。房屋使用证也同时被烧了。相继儿子被判刑.房主去逝。现儿子出监狱不知应不应享受拆迁政策
来自: 218.64.34.60 留言时间: 2007/4/1 14:24:54
回复内容 你好,这种情况可很比较麻烦。因为本就属于公房,本身就不具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按政策政府应该另行安排租房。但由于房屋本身在拆迁前已不存在,并不是拆迁导致其无居住,这样可能不符合政策安置住房的范围。但该人有智障,应向有关部门或民政部门反映,妥善解决。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4/1 16:43:36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