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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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卖了一处公房,公房是集资房,以前也是买段了的,只给了我一个房屋使用证,是没房改的房子,现在卖了,但是没过户(房改办暂停办理过户),我写了张收条给对方,内容是:本人卖了地处XXX一所房,房屋面积67.4平方米,于2003年卖给了XXX,已经一次性收到所有房款XXX元整,立此为据.最后签了我们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我没房子住,我就想收回卖掉的公房,我要是起诉的话,我能把房要回吗?
来自: 59.53.133.203 留言时间: 2007/4/7 14:42:04
回复内容 你是什么公房?是房管局的公房吗?如果你没有房产权,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我认为,你这种情况起诉要回房子的可能性较大。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4/7 18: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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