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担保保险 >> 保险法规及相关论文 >> 文章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三)款解释的批复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本站  阅读:
(保监办函[2001]59号 2001年9月18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三)款有关问题的请示》(人保发[2001]20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保险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意外事故,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落地后被所乘车辆碾压造成自身伤亡的情况,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责任范围。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福利房优惠是国家政策而..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简介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寿保..
·人大女生南昌离奇自缢身..
·对已经民事生效判决且执..
·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保监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