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制新闻 >> 本埠新闻 >> 文章正文
南昌出台移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小街小巷内停车不影响交通者不予抓拍,因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导致的违法行为不予抓拍。记者今天(4日)从江西省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移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市内83条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路段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范围。新规已于6月1日起实行。 
    根据该规范,民警使用数码相机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照片要能反映出违法车辆的基本情况、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及违法情节。同时,两种情形下可不予抓拍:一是由于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易造成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可以不予抓拍;二是在小街小巷内停放的车辆(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除外),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不予拍摄。(记者 李青)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福利房优惠是国家政策而..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简介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寿保..
·对已经民事生效判决且执..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
·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人大女生南昌离奇自缢身..
·保监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