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的刑辩律师李庄被抓,李庄到底有没有作伪证、收黑钱,成了一大扫黑悬疑。
李庄现已被重庆市检方起诉。而李庄的辩护律师准备为李庄作无罪之辩,一场辩战即将发生。
□本报记者黄秀丽发自北京
重庆检方公诉的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一案,将可能在近日开庭。李庄是重庆打黑系列案龚刚模要案的辩护律师,其被抓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和国内律师界的深度震荡。
重庆政法界对李庄案出手很快。警方于12月12日抓了李庄,13日由检方正式批捕,19日法院立案。仅仅经过7天,李庄案就完成了重庆公、检、法诉前所有程序。
尽管李庄案尚未开庭,但检方意见与辩护律师意见已呈针锋相对的舆论态势。李庄案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反对检方对李庄的有罪指控,高准备为李庄作无罪辩护。
高是李庄所在的北京康达律师所同事,曾作陈良宇案、张恩照案等辩护律师。
伪证罪是否成立?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提出了律师李庄有3项犯罪事实:
第一是在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李庄在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并向龚宣读同案人的供述,指使龚推脱罪责。
第二是为使龚刚模编造的警方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李庄引诱多名证人作伪证,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第三是李庄还指使本案另一辩护人重庆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称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
该起诉书认为,李庄的行为触犯了刑法306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提供的证据包括龚刚模的举报,律师马晓军、吴家友等涉案人的证词。“和媒体报道的证据基本一致。”一位看到起诉书和证据材料的人士透露,不过起诉书并未提媒体报道过的“李庄打白条、乱收费”等事项。
此案承办检察官是江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久红。12月22日,陈久红对南方周末表示,此案已经移交到法院,她不便再发表什么意见。
12月20日,高子程在重庆市看守所会见了李庄。会见时李庄对检方的指控都予以否认。“李庄否认向龚刚模说过同案人的口供。”高子程回忆。但高认为,就算是李庄曾经向龚宣读过笔录,也不违背现行法律。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都没有禁止性规定。而且,两部法律都认为,案件进入起诉阶段,辩护人有权利复印案卷材料,其目的是允许律师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最了解案情的就是被告人,律师肯定首先要向被告人核实案情,才能找到有利于他的证据材料,才能质证,继而才能作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辩护。”高子程说,宣读同案人笔录,不仅不违法,反而是律师在履行职业责任。
高子程称,他在看守所会见李庄时,李庄表示是龚刚模自己说的,龚还给李庄看了手上的伤痕。龚称是被吊了8天8夜留下来的。“李庄说,如果是他诱导的,他不会到法院申请伤情鉴定,那样会被戳穿。”高子程转述李庄所言。不过高表示,龚是否受过刑讯逼供,他并不了解,因为“我对龚刚模案一无所知”。高继续说,李庄所做的一切都是调取龚刚模遭刑讯逼供的证据。“证人一个都没有答应出庭作证,作伪证怎么成立?”重庆律师吴家友举报了李庄曾经让他找警察行贿,目的是作证龚曾遭刑讯逼供。高子程认为,这件事的关键人龚刚华在逃,证据不完整。而且,也没有行贿的事实存在。
所以,高子程认为,“李庄主观上没有作案动机,客观上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检方指控李庄犯罪的证据不足,我认为李庄无罪。”
到底有没有收黑钱?
此前的媒体报道中,李庄曾向龚刚模的家属分三次收取了150万元,此举被指黑律师收黑钱。
12月2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向南方周末记者出示了一份“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表示要澄清收黑钱的说法。协议显示,李庄和马晓军的委托代理权限为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顾问。该所负责人称,龚刚模的公司有一亿元的债权债务,龚也委托给他们所处理。“按照最低1%的收费,也有100多万元。这笔费用不高。而且150万元全部打到了律师事务所的账户,李庄没提一分钱出来。”12月12日李庄被抓当天,重庆警方也来康达所查账,“他们把合同也复印走了”。康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称。
不过,也有知情人称,龚刚模的堂哥龚云飞曾跟李庄说过,一亿元的债权债务中,他现在能支配的有两三千万。如果李庄能保住龚刚模的命,他们可以把两三千万都拿出来。
12月20日,高子程会见李庄后,向重庆江北法院提出了异地管辖和取保候审申请。两天后,两份申请均被驳回。
李庄被抓一个多星期后,重庆律师界依然处于动荡状态。“很紧张。”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而一位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称,所里的律师若有几天不开手机或未来上班,他就会担心“我的律师是不是被抓了”,他说,律师们聊到涉黑案时,“甚至连说话都感到害怕”。
重庆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在12月14日后召开3次律师座谈会。针对李庄事件,新任司法局长林育均要求重庆律师“严守职业道德、顾全大局”。
原本定于12月24日宣判的黎强案也可能延迟。由刑法学泰斗赵长青代理的黎强案,一直被认为是涉黑案件的风向标。
对于李庄一案,赵长青的表态极慎重。他称:“我和其他刑辩律师接触很少,对李庄案的事实部分更是毫不清楚。我看到的只有现在的新闻报道。李庄如果确实伪造了证据,妨害了作证,他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