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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规定:厅级单位五级职员岗禁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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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事业单位都有编制外用人现象,如果完全按编制员额设置岗位,势必导致现有部分人员无岗可上。这个问题怎样解决?在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单位,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产生了身在管理岗位仍然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双肩挑”现象。这一部分人员又该如何设置岗位?13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促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妥推进,江西省近日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本报选取了六大关注点为读者解读。
  关注1
  “双肩挑”人员兼任要特批
  原则上,江西省规定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但在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一些单位,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产生了身在管理岗位、仍然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双肩挑”现象。这一部分人员江西省将如何设置岗位?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审批的原则有4点:一是确实工作需要;二是要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三是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是要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江西省还明确规定,在岗位聘用时必须同时占本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数。如果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双肩挑”人员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级别后,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予变更。
  关注2
  超编者符合条件可纳入管理
  江西省要求,事业单位一般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进行岗位设置。对于超编单位工作人员,《意见》表示,凡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并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也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如果事业单位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了核准的结构比例,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期间,江西省将根据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多退少聘的办法严格控制相应岗位人员数量,即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聘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聘一。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江西省将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留有余地,逐年逐步到位。
  关注3
  空余高级岗数可用在低级岗
  事业单位在岗位聘用时,将严格按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来聘用工作人员。不过,有事业单位提出,如果在聘用时,出现了高等级的岗位数有空余、但低等级的岗位数又不够的情况,高等级岗位数能否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
  省人社厅表示,空余的高等级的岗位数可暂时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不过,空余的高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数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时,副高、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要保持合理的比例。
  关注4
  2006年7月1日后退休专技人员可重新内部定级
  2006年7月1日,江西省实施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于该次改革之后至本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期间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江西省已明确,可按照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本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条件重新确定相应内部等级。
  岗位内部等级发生变化的,可按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步调整退休费;岗位内部等级没有发生变化的,退休费不变。
  关注5
  工勤岗聘至管理岗须竞聘
  如果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否转聘至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聘用的,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
  “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须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应条件,一般聘用到九级以下职员岗位;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对由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关注6
  厅级单位五级岗禁超10%
  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管理(职员)岗位的数量将根据其规格、规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明确了规格及内设机构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将按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确定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明确了规格但未明确内设机构的单位,除单位领导岗位外,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将根据工作需要从严从紧地按不同结构比例控制。
  其中,对厅级事业单位,规定五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10%;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将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20%、30%、30%。对处级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将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八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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