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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土厅原副厅长许建斌受贿案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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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昌1月28日电 (记者 李兴文)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受贿221万余元,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许建斌曾任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副处长、上饶市市长助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说,经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9年,许建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1.59万元。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许建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宣判后,许建斌没有提起上诉,这一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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