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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规定:三次非法行医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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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28日电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南昌市卫生局2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社会危害巨大、社会影响力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复杂案件,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召开临时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打击工作。

  据了解,由卫生行政部门查处的非法行医案件,凡是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移送。此外,如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对非法行医者的第二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非法行医者继续非法行医,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将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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