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25日讯大智慧通讯社周三(25日)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开展了对《保险机构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保险机构应在案发后5日内,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案情专报。
此外,发生大案要案的,保险机构应在案发后24小时内报送案情专报,并于案情发生重大变化或知悉法院判决后5日内续报案情专报。特别重要的应当立即报送。
保监会表示,案件包括业内案件和业外案件。业内案件是指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独立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的,触犯刑法,涉嫌侵占、挪用、诈骗、商业贿赂、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件。业外案件是指仅由保险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的,涉嫌保险欺诈、非法设立保险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利用保险业洗钱、非法集资等,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件。
《规范》所称大案要案,是指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或保险公司省级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涉案的业内案件,以及保监会认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风险重大的其他案件。保险机构应及时、准确地收集、审核和整理案件及问责信息,并客观、全面地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保险机构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本机构上一年度的案件管理年报。
在风险预防方面,保险机构应积极开展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活动。发生大案要案的,应分析风险点并及时进行风险警示。
保险机构还应建立案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监测手段,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业务领域的监测力度。设置完善预警指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风险评估。保险机构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案件风险排查。上级机构应组织抽查下级机构排查情况,抽查中支公司覆盖面不得低于30%。
发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时,保险机构应在案发后5日内成立维稳工作小组,收集、分析群众诉求,对受害人进行解释安抚,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处置情况等,防止事态扩大。
保险机构应建立案件责任调查制度。发生大案要案的,保险机构应在案发后30日内开展案件责任调查。公安司法机关已立案查处的案件,保险机构应于立案后6个月内完成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的问责。
而不能在6个月内完成案件问责的,保险机构应于到期前10日内,向保险监管部门书面申请延期处理。每次延期处理以3个月为限,原则上保险机构提出延期处理的次数不能超过3次。(记者葛振兰曹敏慧丁亮孔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