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一男子无证行车,撞伤路人后不但不实施救助行为,反而发动车辆,对受害人进行碾压,致其死亡。这起惨案发生在纳雍县维新镇境内。3月28日,记者获悉,因涉嫌故意杀人,这名驾驶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击事件经过的村民张文明告诉记者,3月20日下午5点左右,牌号为贵F61979的厢式货车经过“落坑田”(地名)时突然失控,撞倒路边的村民陈尚友。
之后,驾驶员杨三三未采取任何救助行动,反而发动车子重复碾压陈的身体,直至附近村民围观上来。这时,躺在车轮下的陈尚友已奄奄一息。后陈在送往医院救治的过程中,因伤势过重而死亡。驾驶员杨三三被赶到现场的纳雍县公安局民警带回调查。
死者陈尚友的妻子周真芬说,出事时,货车上有3个人,除驾驶员杨三三外,还有车主殷红及其哥哥殷某等二人在场。
采访中,殷红对记者说,事故发生后,他们告诫杨三三不要过激,但杨面色狰狞,怎么劝也劝不住。
殷红的哥哥也向记者描述了事件的经过:事发时,这辆货车行驶在上坡路段,车上三人均在吸烟。突然间,驾驶员杨三三的烟头抖落在内衣里,杨惊慌失措,双手松开方向盘,以致车身失控,撞倒了在路边的陈尚友。殷说,杨下车看了看陈的伤情后说“我撞人了,送医院麻烦得很……”于是再次发动货车对伤者进行碾压。
上述说法得到纳雍县警方的证实,该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朱军告诉记者:审讯时,杨承认,撞伤陈尚友后,继续行凶的原因是“不想送医院,嫌麻烦,一次性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还省事些”。
警方的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杨三三,今年21岁,系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在交通肇事一案中,负完全责任。鉴于嫌疑人杨三三在事故发生后,继续行凶杀人的性质恶劣,纳雍县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实施拘捕,现这一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
据了解,遇难时,陈尚友只有39岁,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高堂、下有妻儿,遭遇不幸后,这个家已濒临绝境。(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