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9月14日讯 记者赵阳 见习记者林燕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各级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将集中办案力量,重点查办八类职务犯罪案件。
这八类案件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土地出让、矿产开发、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违反决策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工程项目严重超概算,资金管理混乱,大肆贪污、挪用、私分国有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项目层层转包,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非法审批出让土地、矿业权,违规征地拆迁,改变城乡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环评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了解,各级检察机关将围绕以上八类办案重点,突出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舆论媒体监督、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大案要案,既要坚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又要严肃查办渎职犯罪;既要坚决查办受贿犯罪,又要依法惩治行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