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镇江香醋,餐饮业和食品业恐怕无人不知。镇江香醋从清朝道光20年就开始生产,镇江恒顺是生产这种特色调味品的老字号企业。近来,这家老字号却惹上了麻烦。
市场上又出了一个恒顺
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恒顺公司”,在内地委托企业贴牌生产系列醋品在海内外销售。相同的企业字号,使消费者很难分清哪家恒顺是正宗的。市场被挤占了,而一旦出了质量问题,还会对镇江恒顺的产品信誉及产品销售产生严重的影响。
于是,镇江恒顺一纸诉状,将“香港恒顺”告上法庭。起诉却遭到了“香港恒顺”的强硬回应——他们是经香港商标注册机构注册通过的,手续完备,享受法律保护。
南京的法律界人士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镇江恒顺的这场官司,结果究竟如何还不好下结论。“香港恒顺”虽然在香港注册,但它委托内地企业在内地生产,就应当接受内地法律调整。但我国现行法律在这方面存在漏洞。
对企业字号缺乏保护力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企业为字号打官司,并不只是镇江恒顺一家。比如,江苏百新状告泰州百新字号侵权、杭州张小泉告南京张小泉字号和商标侵权等案件。
曾代理这两起案件的江苏省知识产权律师汪旭东告诉记者,我国对商标的保护和对字号的保护有不同的规定。商标实行司法领域范围内的统一保护原则,注册商标在全国范围内有排他性;而字号则不同,根据工商管理总局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到工商机关注册登记时,企业名称必须包括行政区划、字号、生产(服务)领域以及组织形式。这样,只要不在同一行政区或在同一行政区但不在同一生产领域,就可以使用同一字号。根据这个规定,别说香港恒顺,在广东注册一个广东恒顺也是合法的。因此,类似这样的此地和彼地的同名字号之争,自然很难避免。
汪旭东说,法院没有认定南京张小泉刀剪厂构成字号侵权,就是因为它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现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不限制异地同名。
汪旭东认为,要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只有从改革企业登记制度入手。他说,同是知识产权,对企业字号的保护远没有商标和专利的保护有力。企业字号属于区域性排他,并不像商标、专利那样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具有排他性。
目前规定只不过是亡羊补牢
在企业名称的四个组成部分(行政区划、字号、生产服务领域、组织形式)中,字号是消费者最能识别的企业特征,也最能体现企业的市场识别力、影响力和信誉。汪旭东给记者举了松下电器的例子:现今有谁不知道松下电器?但它是不是有限公司,恐怕知道的不多,甚至许多人未必能记住其著名的商标National和Panasonic,而“松下”就是字号,而全球只有一个松下,字号后缀的地名,只是标志产地。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人专门钻法律空子,把别人的字号登记为自己的商标,或者把别人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字号,然后打知识产权官司挣钱。前几年,深圳就有一家名为中国(深圳)对外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企业,先后以其他知名企业的字号,包括48家上市公司的字号,申请注册了67件商标。
关于企业登记办法存在的弊端,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把别人的字号突出处理,就构成侵权。工商管理总局在1999年的《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意见的通知》中也规定,把别人的驰名商标当作名称来登记,或把别人的著名字号注册为商标,企业都可以在五年之内提请撤销。但这些规定只不过是亡羊补牢,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汪旭东说,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包括专利)、商标、字号三大领域中,技术第一,商标第二,字号往往是最不被重视的。但同为知识产权,就应该一视同仁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