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0月13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一本《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一辑)》近日将下发至各级法院。这是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的要求,以及贯彻今年8月王胜俊院长有关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尤其要重视运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在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一次以司法廉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之一。
据了解,除了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高人民法院还将突出重点,强化反腐倡廉的各项活动和措施,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
逐步建立起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长效机制。颁布实施“五个严禁”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据了解,今年1至8月,全国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数量与去年同比增长了51%。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拓宽接受群众举报的渠道,完善举报线索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
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了廉政监察员制度,自此项制度推行以来,各级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大胆实践,使此项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进展。截至今年6月,全国共有2392个法院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共计配备了专职廉政监察员1822名,兼职廉政监察员22699名。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高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方面要努力推动辖区内尚未配备廉政监察员的法院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将廉政监察员配备到位,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廉政监察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使廉政监察员能够真正在人民法院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上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
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也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将力争在年底之前再陆续推出一批重要的制度规定,同时,还将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抓紧研究制定防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利益冲突的相关制度规定、具有人民法院工作特色的司法巡查制度和符合司法为民要求的司法问责制度。
继续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推动此项活动的开展。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立案、庭审、调解、执行和信访等办案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于发现和纠正少数法官在办案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现象。同时,要着力纠正少数法院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极少数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利用审判权、执行权乱拉赞助、乱收费的问题;二是极少数干警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三是极少数干警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漠视群众利益和群众诉求,对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的问题。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要结合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把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与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紧密结合起来,以优良的党风促院风。要用司法作风大检查的工作实效,去赢得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赖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