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继承 >> 收养法规及相关文章 >> 文章正文
收养人能否收养成年子女?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在收养立法中关于能否收养成年人的问题,我国理论界对此争议很大。一种意见认为,收养成年人弊多利少,不应允许。收养成年人的动机复杂,历史上发生办理收养成年人的风潮,都是伴随着进城、招工、顶岗、“农转非”、出国等政策的执行出现的,使一些人钻了政策的空子。这些收养的动机不纯,别有所图,一旦达到目的,由收养形成的家庭极易解体。持这种意见的人认为,某些为了赡养老人的成年人赡养可以通过遗赠抚养协议解决。 
    另一种意见认为,遗赠抚养协议解决不了养父母子女间的全部问题,我国民间又有过继的习俗,主张对以赡养老人为目的的收养成年人开口子。理由是:第一,收养成年人是社会客观现实。第二,民间有过继的习俗。第三,在涉外收养中对我国有好处,有利于华人、华侨经营产业,有利于继承国外的财产。 
    收养法对亲属间收养成年子女还是留有余地的,规定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但并未规定被收养人的最高年龄,因此被收养人可以是成年人。由此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被收养人可以是14周岁以上的人,即包括成年人在内。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福利房优惠是国家政策而..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简介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寿保..
·人大女生南昌离奇自缢身..
·对已经民事生效判决且执..
·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保监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