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专利法规及文章 >> 文章正文
最高法:四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今日起由知产庭审理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法制网北京6月30日讯  “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案件4种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7月1日起将统一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中的明确规定,该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同时废止。
  规定明确,根据有关法律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根据被告所在地的不同,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分别作为此类案件的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作为此类案件的二审法院。
  规定还明确了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再审分工,即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就此类案件所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再审审查和审理。(记者 袁定波)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福利房优惠是国家政策而..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简介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寿保..
·人大女生南昌离奇自缢身..
·对已经民事生效判决且执..
·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保监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