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15岁少年,在网吧被6名同学殴打长达4小时后死亡。
整整4个小时,网吧里的同学中,没有人阻拦,没有人报警。
其中一名殴打的学生,几天前还和死者一起去春游,但下手时却是最狠的。
事情不是发生在几年、几十年前,而是上个月,在中国一个普通的地方,普通的中学。
悲剧提醒我们,校园暴力就在我们身边。
4月23日,山西运城绛县卫庄镇下村,这位名叫张某某的15岁少年被残忍打死。
5月6日,一场简单的冥婚让已经失去生命的他娶上了“媳妇”,张某某和自己的“媳妇”被合葬了离他家数百米之外的一座土坡上。
“殴打致死”、“冥婚”发生在一位15岁少年身上,不禁让人心生慨叹。今天小编来和大家聊一聊校园暴力和冥婚背后的法律问题。
治理校园暴力需加强法律干预
校园暴力现象由来已久,舆论对此也一直保持一定的关注度。早在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就呼吁完善制定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遏制校园暴力。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储殷副教授指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未满14周岁以及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大部分暴力行为被排除在法律之外。
此外,我国目前法律实际上以物理后果作为判断危害性的主要依据,而大部分校园暴力、霸凌的物理伤害程度较低,却对被侵害人心理造成极大伤害,法律低估了暴力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伤害。
整治校园暴力,法律决不能做旁观者。创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就要高度关注校园暴力问题,明确校园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济和施害者的法律责任,对这类事件中构成犯罪的在校学生严惩严治。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当作成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以便形成强大的司法震慑。同时,也可按照“共犯连带”原则,让那些参与“群暴”的“帮凶”共同承担责任,以法律震慑的效应遏制“校园暴力”的发生。
丧生少年“冥婚”下葬
5月6日,在本次校园暴力中殒命的少年和自己一和自己的“媳妇”被合葬了离他家数百米之外的一座土坡上。婚礼的司仪,是村里的郝书记,他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主持阴婚,因为孩子年龄小,所以流程也简单,就是“鸣炮”“燃烛”“上香”“点酒”“餐宴”“焚纸”“入穴”等,整个流程下来大概不到10分钟。
少年的母亲介绍说:“阴婚的女孩是在芮城(山西运城)那边,一个下葬三年零三月的姑娘,去世的时候是16岁,和我儿子年龄也相当。”
“冥婚”背后的法律问题
很难相信这样的事情真的存在——在山西等地,若有未婚男子不幸去世,父母会为儿子寻找“门当户对”的未婚女尸,将两具尸骨合葬在一起,便算两人在阴间结为夫妻。“配阴婚”这一始于汉代的陋俗,在新中国成立后一度销声匿迹。然而受利益驱使,这种陋俗在我国北方个别地区死灰复燃。而年轻去世的女性尸体也因此成为一种“商品”,不仅明码标价,而且需求旺盛,甚至还滋生出了盗尸利益链,有人甚至不惜跨省倒卖尸体进行交易。
且看这一宗宗让人瞠目结舌的案例:
2014年,山西阳泉警方破获一起盗窃尸体案,民警经过排查蹲守,将挖掘坟墓盗窃女性尸体卖钱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5年10月,山西芮城警方打掉一个涉嫌倒卖女尸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承诺以25000元的价格将女尸卖给山西省临汾市某地一“买主”配“阴婚”,随后挖墓盗尸;
2014年,山东公安机关侦破了一起盗卖女尸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挖出一具下葬三个月的女尸,以1万8的价格卖给专配阴婚的人。而配阴婚的再以3万余元的价格将女尸卖给“老光棍”。王某交代,女尸有血有肉越新鲜越值钱;
2015年山东巨野一犯罪团伙盗窃女性尸体,高价出售至河北邯郸为男性死者配阴婚牟取钱财。巨野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侮辱尸体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对该团伙的7名成员分别判处7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收缴违法所得;
……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对于买卖环节的参与者,并没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要遏制配阴婚这种行为,无疑需要补齐法律的短板。
不良习俗应该受到遏制
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冥婚完全没有了约束。
“冥婚应受民间法的调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谢晖表示,民间法是由风俗习惯长期演变而来的逐渐制度化的规则,通常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视为法律,但又不同于正式的国家法,它们甚至不是通过“国家”正式或非正式“授权”产生的,但它却能对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
政府已经开始采取行动。2016年3月22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发布通告,严厉打击因冥婚引发的盗窃、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犯罪活动。不仅是盗尸,买卖尸体和介绍买卖也被列为打击对象,相当于禁止“冥婚”。违禁者将以侮辱尸体罪论处,面临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
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民俗学家陈华文认为,政府确实应该在规范市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强行禁止也会适得其反。据他介绍,在江浙部分地区,由于政府推动火葬,盗尸者便偷取骨灰配冥婚。“每一种习俗都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无法强制取消,只能慢慢引导。”